党建专栏
关于印发如东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治建设职责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东委教〔2017〕19号
————————★————————
关于印发如东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
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治建设
职责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本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幼儿园)、各镇教育联络组、各镇体育工作站:
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委研究制订了《如东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治建设职责任务分解表》,现予印发:
中共如东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如东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如东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治建设职责任务分解表
班子∕成员 | 职务 | 职责任务 | 协助部门 |
教育党政班子 |
| 1.加强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总揽全局、协调有力,坚持以法治理念、方式、程序开展工作; 2.加强党工委和局机关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3.制定下发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性文件,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 4.定期组织中心组学法或举办法治专题报告会,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 5.组织开展法治型机关、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培养,依法惩处教育违法行为,把法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体系中,对法治建设集体及个人实施奖惩。 | 全体 |
李建国 |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 |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和要求。严格依法决策,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2.研究制定教育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委、机关党委、基层党委在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3.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全面掌握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情况;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5.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办事。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6.自觉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述职述法制度; 7.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分管领域内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8.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和教育工委述职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9.加强对干部人事、办公室、财务、审计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等 |
刘崇国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教育督导、干部人事、师资队伍建设、档案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人事科、督导科、档案室等 |
郭 勇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县委教育工委制度建设,加强对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教育宣传、幼儿教育、特殊教育、青少年宫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普教科、青少年宫等 |
冯小临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法治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 | 1.按照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强化谋划部署、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力度,把法治建设的推进过程转变成规范公权、保护私权和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的过程; 4.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5.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型机关、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把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 6.支持配合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抓好教育系统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编制、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教育系统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落实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法治建设; 7.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规范文件出台,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依法行使职权; 8.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和上级法治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9.加强对综治安全、教育信访、教育科研、干部教师培训、电化教育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法制科、教师发展中心等 |
于建华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事业计划、教育规划与布局调整、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普教科、招办、教师发展中心等 |
丛军革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财务、收费、统计、教育工程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财务科、装备室、基建办等 |
陈 建 | 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学生社会实践、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体育、艺术、卫生、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成职教办公室、勤工办、实践基地等 |
王东宁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会、语言文字等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普教科、督导科、工会等
|
张晓明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体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体育等相关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体育业务科、体育产业科等 |
崔 鹏 |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体育局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共同责任人)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并督促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 4.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5.加强对体育等相关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督查指导。 | 体育业务科、体育产业科等 |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