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专栏
关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中共如东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东宣〔2017〕9号
关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情况
进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工委),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部署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级机关党工委将于近期对2017年全县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部署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底前。
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年初县委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全县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相关学习要求,对2017年以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完善台账资料,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工作总结,学习次数达标、学习记录和讨论记载详细完整。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7年9月份。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级机关党工委组建联合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调阅学习记录,随机抽查台账资料等。具体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基层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
学习要求:
1.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学习形式为:传达学习、研讨交流、专家辅导、党课报告、专题讲座等。
备查材料:
1.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2017年上半年中心组学习情况工作总结(内容要有具体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3.2017年下半年中心组学习计划;
4.2017年1—8月份中心组集体学习目录;
5.2017年1—8月份中心组集体学习记录(其中集中研讨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
6.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个人学习计划、个人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7.主要领导上“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讲稿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记录、党课讲稿;
8.反映学习活动的图片、学习资料、辅导讲稿、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考勤考核、学习成果等相关台账资料。
(二)基层党支部学习
学习要求:
1.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交流研讨全年不少于4次。
2.学习形式为:集体学习、远程教育、专题辅导、形势报告、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
备查材料:
1.2017年支部“两学一做”学习安排;
2.2017年支部委员“两学一做”学习计划;
3.2017年1—8月份党支部集体学习记录;
4.支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交流研讨会议记录、党员交流发言材料;
5.支部结合“两学一做”上专题党课会议记录、党课讲稿;
6.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相关材料;
7.其他反映“两学一做”学习的活动图片、学习资料、学习考勤考核等相关台账资料。
三、有关要求
1.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本次迎查工作作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部署要求,推进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按照督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迅速部署落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县级机关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除抓好本级的迎查工作外,更要部署、督促、检查下辖党组织的迎查工作,尤其是要抓好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3.各镇(区、街道)和县级机关各部门要按月及时报送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表和反映每次开展学习情况的图片、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和学习信息。县微信学习平台“扶海微学堂”开设的“学习动态”栏目将择优采用各地各部门的学习信息。报送情况及信息采用情况列入平时理论学习考查的重要内容。
4.本次督查情况列入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督查结束后,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并报县委。
附件:
1.2017年1—8月份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目录
2.如东县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表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中共如东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2017年1—8月份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目录
单位名称:
时 间 (月 日) | 地 点 | 学习内容 | 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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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习形式一栏可填研讨交流、传达学习、专家辅导、党课
报告、专题讲座等。
2.本表由各基层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负责填写。
附件2:如东县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表
(2017年 月份)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月 日
学习时间 | 月 日 午 时 分开始 |
学习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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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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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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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辅导或研讨 交流发言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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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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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于集体学习日的3天前将此表报县委宣传部理论科备案(邮箱:RDLLK@163.COM,联系电话:81996086),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将组织随机抽查旁听。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