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推荐市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第十五届园丁奖和县第三届园丁奖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人〔2018〕21号
关于推荐市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第十五届园丁奖和县第三届园丁奖
候选人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本局各科室: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当学生引路人,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通教发〔2018〕10号)、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十五届园丁奖的通知》(通教发〔2018〕11号)和年初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我县评选推荐市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第十五届园丁奖和县第三届园丁奖候选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推荐范围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
2.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青少年学生;
3.心系教育、助学兴学的社会各界人士。
已当选过南通市“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的,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本着“平凡之中见伟大,一点一滴显真情”的原则,要求参评人物(群体)事迹主要发生在近三年,并具备以下一项或几项条件:
1.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取得突出成绩;
2.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求真务实、勇于探索,付出感人努力,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
3.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具有较大影响;
4.热心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和社会教育,为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重要贡献;
5.倾力助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6.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榜样性、示范性。
(三)推荐名额与程序
1.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对照评选条件,结合本镇、本校实际,通过广泛宣传与征集、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各镇、各县直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不超过1人的指标,推荐到局参评。推荐到局参评的候选人(群体)上报到教育局前应将候选人(群体)的事迹在本单位校园网或本单位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2.县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群体)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局长室讨论并经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和会审后确定不超过6名候选人(群体)在如东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到市参评。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对象组织推荐表》(一式一份,附件1)。
2.不超过3000字的事迹材料(标题小三黑体、正文5号宋体、行距单倍;电子稿以参评人所在县市区名称+姓名命名)。另附100字以内的事迹要点。
3.参评人物工作或生活照2张、免冠标准照1张(群体申报合影即可)。
4.本单位校园网公示切图或公示栏公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报送纸质稿的同时报送电子稿。
5.根据通教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也可采取社会征集的方式,通过个人自荐、家长联名推荐(推荐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社会组织(团体)推荐的方式,向市直接推荐候选人。社会征集候选人不占组织推荐指标,上报材料(《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对象个人自荐(联名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照片)由自荐人或推荐人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二、关于市第十五届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推荐范围
1.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优秀教育工作者。
2.已当选过市园丁奖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对五年前获得过市政府园丁奖,且近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突出业绩,为教育事业作出新的、重大贡献的教师,可参评本届市园丁奖。
(二)申报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3.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成绩突出。
4.师德高尚,有良好的道德操守,爱岗敬业,爱生乐教,廉洁从教,在本单位、本地区有良好的口碑;近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长期在乡村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可放宽至县级以上表彰;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工作量饱满,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具有较高威信,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群众公认。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对照《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附件2)和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组织评比推荐,集体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及事迹材料在本单位校园网或公示栏公示一周。
2.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填写《南通市第十五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
3.县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局长室讨论后确定不超过3名候选人在如东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到市参评。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市园丁奖评选要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我县共计推荐3名候选人到市参评,其中校级领导干部不超过1人。
(四)材料要求
1.本单位校园网公示截图或公示栏公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2.《南通市第十五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贴照片,A4纸正反打印,一式四份,含电子稿),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3.推荐人选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的事迹概括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4.推荐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须与评选申报表所填各项内容相一致,相互印证)。
各类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三、关于县第三届园丁奖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推荐范围
1.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
2.已当选过市园丁奖或县园丁奖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爱生乐教,廉洁从教,无私奉献,师德表现、工作表现在本单位、本地区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主动投身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教学改革、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管理、教育科研、后勤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5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对长期在乡村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其表彰可放宽到县级部门表彰或镇级综合表彰。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对照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组织评比推荐,集体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及事迹材料在本单位校园网或公示栏公示一周。
2.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填写《如东县第三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附件4)。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
3.县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局长室讨论后确定不超过12名候选人(校级领导不超过3人),进行综合考察。
4.综合专家评审和综合考察的情况,经县委教育工委集体讨论后,提名10位县园丁奖候选人(校级领导不超过2人),报县政府审定后,将候选人及事迹材料在县级媒体及如东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政府行文表彰。
(四)材料要求
1.本单位校园网公示截图或公示栏公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2.《如东县第三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贴照片,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含电子稿),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3.推荐人选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的事迹概括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4.推荐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须与评选申报表所填各项内容相一致,相互印证)。
各类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四、相关说明
1.“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人不可兼报市、县园丁奖。市园丁奖候选人可兼报县园丁奖。县园丁奖候选人不可兼报市园丁奖。市园丁奖候选人若兼报县园丁奖的,请各单位在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册(附件6)备注栏内注明是否兼报县园丁奖。
2.兼报县园丁奖的市园丁奖候选人若在县级层面未能推荐为市园丁奖人选、符合县园丁奖申报条件的,列入县园丁奖候选人参评。
五、工作要求
1.“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市县园丁奖评选,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师德正能量、向全社会宣传优秀教师事迹的良好契机。各单位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深入推进“当好学生引路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弘扬如东教育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植和宣传师德典型结合起来,把最具先进性、最具典型性、最让广大师生和群众满意的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出来。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在参与推荐评选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得到提高,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发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精神,为教育事业争作贡献的过程。
2.各镇、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和发动,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程序不减少、动作不简化,要保证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人人知晓,评选过程人人参与,并确保举报途径畅通(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5098832、85098830,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4512932、84513102)。
3.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实际,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控制校级领导干部推荐比例,严格筛选,宁缺勿滥,按规定的分配名额,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将真正代表本单位教育形象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确保推荐质量。
附件:1.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对象
组织推荐表
2.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对象
个人自荐(联名推荐)表
3.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
4.南通市第十五届园丁奖申报表
5.如东县第三届园丁奖申报表
6.市县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册
如东县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1:
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
候选对象组织推荐表
姓名或 群体名称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评对象头像照片) |
所在单位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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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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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要 点 简 介 (500字内) | (请另附3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介绍和1张JPG格式免冠标准电子照、2张工作生活照,事迹要典型感人,真实可靠。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到:rdjyjr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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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理由 (100字内) | 推荐单位(盖章) 或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宣传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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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九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
候选对象个人自荐(联名推荐)表
姓名或 群体名称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评对象头像照片) |
所在单位 |
| 电话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事 迹 要 点 简 介 (500字内) | (请另附3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介绍和1张JPG格式免冠标准电子照、2张工作生活照,事迹要典型感人,真实可靠。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到:rdjyjr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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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词 (1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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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人 (联名推荐人) |
(签名) | |||||
| 年 月 日 |
附件3:
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
(通政办发〔2004〕102号)
第一条 为积极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加快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动科技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南通市“园丁奖”为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年度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市政府在教师节予以嘉奖。
第三条 南通市“园丁奖”的评奖对象为全市基础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育工作者。
第四条 南通市“园丁奖”每年评选10名,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名。市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位获奖者人民币1万元。
第五条 南通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成绩突出。
第六条 南通市“园丁奖”评选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人员推荐。市教育局将候选名额分配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各单位须及时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申报表附后)。
(二)第二阶段,专家评议。市教育局聘请名师、名校长等组成专家评议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打分,并对得分在前12名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三)第三阶段,政府审定。市教育局综合专家评议和综合考察的情况,提名10位“园丁奖”候选人,报市政府审定。
(四)第四阶段,社会公示。将经市政府审定的南通市“园丁奖”获奖名单及简要事迹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七条 “园丁奖”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履行民主程序。
第八条 南通市“园丁奖”获得者的主要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
第九条 南通市“园丁奖”获得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撤销其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南通市第十五届“园丁奖”
评选申报表
所 在 地 区
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 单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南通市教育局制
二○一八年六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南通市“园丁奖”推荐人选使用(一式四份)。
2.本表内容按要求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具体,具有代表性。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但本表格最后一页请勿变动。
3.表中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表示,其中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5.02”。
4.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前的学历起填,工作期间参加学历进修的,应予注明。
5.本表可用A4纸正反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6.被推荐人选经南通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3份分别存入市、县教育局和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文书档案。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2寸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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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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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 现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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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称 及聘任时间 |
| 现任行政职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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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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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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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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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等 次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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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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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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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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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摘要(1500字以内) | |||||||||||||||||
(续)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含对推荐对象的综合评价)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纪检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南 通 市 人民政府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四份,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本人档案各一份。
附件5:
如东县第三届“园丁奖”
评选申报表
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 单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如东县教育局制
二○一八年六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如东县园丁奖推荐人选使用(一式三份)。
2.本表内容按要求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具体,具有代表性。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但本表格最后一页请勿变动。
3.表中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表示,其中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5.02”。
4.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前的学历起填,工作期间参加学历进修的,应予注明。
5.本表可用A4纸正反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6.被推荐人选经如东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2份分别存入县教育局和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文书档案。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2寸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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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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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 现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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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称 及聘任时间 |
| 现任行政职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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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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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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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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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等 次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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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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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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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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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摘要(1500字以内) | |||||||||||||||||
(续)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含对推荐对象的综合评价)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镇教育联络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纪检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如 东 县 人民政府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三份,县教育局、所在宝威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本人档案各一份。
附件6:
申报市、县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作单位 | 申报类型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教龄 | 最高学历 | 职称 | 现任行政职务 | 任教学科 | 任教学段 | 移动电话 | 备注 | ||
市园丁奖 | 县园丁奖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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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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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印发 |